如何選用公司名稱?
公司名稱的註冊是有限制的。
一般來說,如有下列情況,公司名稱將不獲准註冊:
- 公司名稱與出現於公司註冊處處長(「處長」)備存的《公司名稱索引》的名稱相同;
- 公司名稱與根據某條例成立或設立的法人團體的名稱相同;
- 處長認為使用的公司名稱會構成刑事罪行;或
- 處長認為公司名稱屬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屬違反公眾利益的。
此外,如公司名稱包含《公司(公司名稱所用字詞)令》(第622A章)所列明的字或詞,或公司名稱會令人產生印象,覺得該公司與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機關、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機關有任何方面的聯繫,則須先獲得處長的批准,才可註冊。
再者,如公司名稱與一個曾被處長指示更改的公司名稱相同,除非已獲得處長同意,否則該名稱將不獲批准註冊。有關查閱該等曾被處長指示更改的前用名稱的詳情。
問: 可不可以成立一家沒有「有限公司」或「Limited」字眼的有限公司?
答: 不可以。香港有限公司名稱必需包含「有限公司」或英文「Limited」字眼,以表示該公司股東對未來債務承擔有限責任。
問: 公司英文名稱的最後一個字可否是"Ltd"?
答: 不可以,雖然"Ltd"和"Limited"被視為相同。根據《公司條例》第102條的規定,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稱的最後一個字必須為"Limited"。
問: 公司中文名稱可否用簡體字?
答: 不可以。必須使用中文繁體字。
問: 公司名稱可否只註冊中文名或英文名?
答: 可以,如需開立銀行賬戶,我們建議亦註冊英文名。
問: 我可否同時以中、英文字註冊公司名稱?
答: 不可以,公司名稱如由中文字與英文字/字母組合而成,將不獲准註冊。
問: 可以用哪些語言為公司命名?
答: 可用中文或英文命名,名稱中可包含阿拉伯數字,但不可以中英文混合使用 。
問: 公司名稱有什麼限制?
答: 除非另行申請牌照,公司名稱不能包含「銀行」、「保險」、「信託」等字眼,也不能包含可能令人誤會該公司與政府有任何關係的字眼 。
問: 公司名稱必須使用與業務範圍相關的字眼嗎?
答: 不需要。香港的公司法無要求公司名稱必須與業務範圍相關。
問: 公司成立後可更改名稱嗎?
答: 可以 。
問: 香港公司名稱與內地有什麼不同?
答: 香港公司命名較自由,在不重名的前提下,香港公司註冊處都允許公司名稱含有「國際」、「集團」、「控股」、「股份」、「投資」等字眼;公司名稱還可以加上國家或地名,如:法國、美國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香港、上海等 。